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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規范PPP行為嚴禁各類變相舉債 |
發布時間:2017/10/10 瀏覽次數:5796 次 來源:中太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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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31日上午,財政部召開進一步推進PPP規范發展工作座談會,明確將進一步推進PPP規范發展。 財政部PPP工作領導小組組長、副部長史耀斌坦言:“目前,一些地方政府通過PPP、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,變相舉借債務,導致債務規模增長較快,債務率甚至超過了警戒線,形成潛在的風險觸發點。” 他指出,PPP改革推進三年來,成績值得肯定,PPP發展總體形勢良好。針對實踐中出現的一些走偏、變異問題,財政部積極采取多項措施,加強規范引導,著力防控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。特別是今年以來,財政部加大對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的監督懲處力度,對嚴禁借PPP等違法違規舉債融資提出了更為明確的工作要求。 史耀斌在會上強調,推廣PPP模式的初心,是要推動公共服務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引入市場的機制和資源,提升管理能力,促進公共服務提質增效,而不是單純地解決融資問題。當前PPP項目出現了變相融資等不規范現象,需要引起高度重視。 史耀斌表示,下一步,要嚴控“紅線”。要強化財政承受能力論證10%“紅線”的硬性約束,統一執行口徑,加強信息公開。所有項目都必須在PPP綜合信息平臺中,及時公開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報告及有關數據。未按規定公開的,要從項目庫中清退。各地要建立PPP項目財政支出責任統計監測體系,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對接近或超出10%紅線的地區,要進行風險預警。 二是要守住“底線”。嚴禁各類借PPP變相舉債的行為。要審慎開展完全政府付費的項目。對于不包含運營內容、無績效考核機制、社會資本不實際承擔項目建設運營風險的項目,不得安排財政資金。 三是要搭好“天線”。要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區PPP項目總體情況,對于項目總量、財政支出責任總額及占比、規范實施情況等,做到“心中有數”。這里的項目不僅包括入庫項目,也要包括未入庫的項目,真正做到全口徑統計。 四是要明確“界線”。對于不屬于公共服務的純商業化項目,以及僅涉及建設、無運營內容的純工程項目,要準確界定,從識別、論證、入庫等環節嚴格把關,不能繼續任由其打著PPP的旗號“混淆視聽”。 最后,他還強調,要壓實管理責任。“有權必有責、有責必擔當、失責必追究。為了切實推動PPP規范發展,必須要壓實責任、強化問責。”(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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